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董事会审议利润分
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980,083.7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6,146,606.98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税)。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