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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固特:德固特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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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0                证券简称:德固特          公告编号:2023-061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0.01 元/股调整至 9.91 元/股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15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
(含税),并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需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九章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 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01-0.1=9.91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0.01 元/股调整为 9.91 元/股。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上述价格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自
2023 年 11 月 21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的
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
出具日,德固特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德固特及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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