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0 证券简称:德固特 公告编号:2023-063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7 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2%;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授予价格;9.91 元/股(调整后)。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 4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0.01 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的 本的比例
(万股) 比例
刘汝刚 中国 董事、总经理 10 6.2112% 0.0667%
崔建波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 6.2112% 0.0667%
李环玉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 6.2112% 0.0667%
孟龙 中国 副总经理 10 6.2112% 0.0667%
刘宝江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 6.2112% 0.0667%
宋超 中国 副总经理 10 6.2112% 0.0667%
核心骨干员工(42 人) 101 62.7329% 0.6733%
合计 161 100.0000% 1.073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规定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1 年为基数,2022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2)以 2021 年为基数,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1 年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以 2021 年为基数,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 2021 年为基数,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2)以 2021 年为基数,2024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 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优秀) B(合格) C(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