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0 证券简称:德固特 公告编号:2022-062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特定股东魏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股东魏锋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25%)。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上市的发行价(若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成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魏锋先生可减持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高于 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25%)。
公司近日收到特定股东魏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25%)。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该期限内,魏锋先生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 魏锋先生的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魏锋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 魏锋先生的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4. 魏锋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所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魏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