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9 证券简称:奥雅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为充分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范围、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该授权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将进行严格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委托理财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委托理财台账;
2、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
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奥雅设计承诺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奥雅设计上述拟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光大证券对奥雅设计本次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无异议;同时再次提醒公司及相关操作人员严格遵守风险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雅设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