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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配偶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1

冠中生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配偶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2-007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配偶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中生态”)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军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冠中生态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声明》,获悉高军先生的配偶于秀丽女士于2022年1月12日、2022年2月1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卖出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于秀丽女士个人账户关于公司股票的交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买卖方向  交易股数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元/股)    (元)

    1  2022年1月12日    买入      4,200      25.29      106,218

    2  2022年2月17日    卖出      4,200      25.72      108,024

  以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2月17日期间的最低买入成交均价25.29元/股作为参考,上述短线交易所获盈利为1,806元,计算公式为:(卖出均
价-买入均价)*短线交易股份数量=(25.72-25.29)*4,200=1,806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于秀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 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向高军先生及其配偶于秀丽女士调查
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高军先生确认本次买卖冠中生态股票系其配偶于秀丽女士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高军先生本人的意见,为于秀丽女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交易前后高军先生未告知于秀丽女士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本次短线交易事项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2、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
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按照上述规定,于秀丽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1,806元上交公司。


    3、 高军先生及其配偶于秀丽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
对本次短线交易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4、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 备查文件

  1、高军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冠中生态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声明》;

  2、公司回收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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