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1-04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履约的生效条件: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项目需依据施工进度逐步确认收入,双方已就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受到政策调整、上级单位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的风险,敬请广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1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和联合体牵头人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地勘公司”)与发包人建水县迎晖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水迎晖
年8月26日,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的合同。合同估算总投资45,407.57万元。公司在被公示为上述项目的联合体中标人及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均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日和2021年8月18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和《关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发包人名称:建水县迎晖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24309621067Q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12日
住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仁和路财政局六楼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丽芳
经营范围:县域内农业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资本经营;参与商业性农业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面山绿化、生态修复治理、绿化养护管理、绿化苗木培育、城乡环卫作业、物业管理;水利建设工程;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 ;停车场(库)的经营管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安装、维护及技术服务;市场管理服务;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建设管理;保障性住房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建水迎晖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类似交易情况
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建水迎晖公司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主体:
发包人:建水县迎晖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2、 工程名称:建水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勘查设计施工
总承包;
3、 工程地点:建水县;
4、 工程内容及规模:建水县行政区域内的历史遗留矿山、部分政策
性关闭矿山和“五采区”矿山合计211个(处),整合为170个治理小区块,共涉及14乡镇,治理总面积达1,088.89hm²;
5、 工程承包范围:划片分区分期完成本项目涉及的211个历史遗留
矿山的170个修复区矿山环境勘查、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和生态修复工程施
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土地复垦工程和矿山植被恢复施工);
6、 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1年08月30日,计划开始现
场施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日期顺延1,095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7、 合同价格: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5,407.57万元,其中,工程费预
估约40,000.00万元,其他费用约5,407.57万元。工程款结算总价为勘查设计总价(暂估¥2,515.58万元)与施工结算总价(暂估¥40,000.00万元)之和,即约¥42,515.58万元;
8、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
9、 付款方式:(1)勘查设计费进度款:按实际完成修复区块勘查
设计办理结算,勘查设计报告提交发包方后30日内完成结算。具体单个区块勘查设计工作开展,报建设单位认可后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支付单区块预估勘察设计费的30%;勘察设计文件通过监管部门组织技术评审并提交使用后,支付至结算价款90%,待工程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结清尾款。
(2)施工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在严格执行工期进度的前提下,每月25日承包人按工程实际进度向监理人及发包人上报已完工程产值,经监理人、发包人在5日内审核批准后在次月支付,建安工程费按照月进度70%支付,每个独立修复区工程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初验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87%;每个独立修复区工程项目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决算总价款的97%;每个独立修复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进入质保期(三年),质保期结束后
一个月内支付至决算总价款的100%。其中绿化工程预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管护期);
10、 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2)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应承担因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2)向发包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1、生效条件:合同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和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建水迎晖公司是建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主营建水县域内的城市建设、公共服务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生态修复治理等,信誉良好。
公司主要从事生态环境建设业务,具体包括以植被恢复为主的生态修复业务以及部分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等城市环境建设业务,属于“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行业”。历经20多年的行业深耕和研发积累,公司已成为集技术咨询与研发、关键材料生产、关键装备研制、项目勘查测绘、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维护为一体的专业性生态修复企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和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较强,履约风险较小,且双方签订了规范的总承包合同,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方义务,促进双方业务合作。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估算总投资4.54亿元,其中施工结算总价暂估4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6.97%,公司作为本合同的主要实施方之一,若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1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六、风险提示
1、该合同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2、项目需依据施工进度逐步确认收入,双方已就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受到政策调整、上级单位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的风险,敬请广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合同的审批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总承包合同与双方业务发展需求相符,双方均具备较强的履约可行性。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持续关注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情况,督促公司加强内控管理,以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九、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合同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十、备查文件
1、《建水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