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18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 5月 18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 6 号公司
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董事长李春林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 60,59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1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50,63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4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9,95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92%。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股份13,69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7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
股份 3,73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6 人,代表股份 9,958,6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9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59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3%;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59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3%;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59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3%;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59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3%;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59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3%;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59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3%;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59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3%;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
师事务所
(二) 见证律师:李婷婷、张晓敏
(三)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