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2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当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 3%,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且期限届满,公司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3%暨回购完成的情况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7),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 4,756,1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0%,最高成交价
为 14.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1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00,875.0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且期限届满,实际回购股份
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条款,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的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研发、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775,740 39.57 60,775,740 39.57
其中:前次回购股份 2,465,900 1.61 2,465,900 1.61
无限售条件股份 92,827,856 60.43 92,827,856 60.43
其中:本次回购股份 0 0.00 4,756,155 3.10
总股本 153,603,596 100.00 153,603,596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仅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
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