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分别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拟终止“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其中包含“柏航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德必虹桥绿谷 WE 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七宝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虹桥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4 个子项目),并拟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0,235.64 万元(该金额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6.45%)投入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191.14 万元用于“西虹桥德必易园项目”、 4,682.07 万元用于“德必桃花坞文旅项目”,剩余3,362.4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7.40万股,发行价格为51.4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350.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197.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307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中包含31.11万元发行印花税,公司通过纳税专户以自有资金缴纳印花税并放弃置换,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1.1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62,228.35万元,实际超募资金为5,158.94万元。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子公司、公司孙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德必岳麓WE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终止“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中的“芳华德必运动LOFT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昭化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沪西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以及“虹口德必运动LOFT-柳营路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195.88万元以及“德必岳麓WE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625.03万元,共计7,820.91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德必庐州WE项目”和“云亭德必易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变更后计划投入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 29,508.95 18,808.68 8,597.09
2 星光德必易园项目 4,572.75 4,572.75 4,570.81
3 德必岳麓WE"项目(已结项) 5,035.70 3,410.67 3,293.39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60.96 5,460.96 3,929.63
5 德必庐州WE项目 4,495.69 3,084.27 2,912.40
6 云亭德必易园项目 5,140.81 4,726.09 3,508.72
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7,000.00 17,000.00 17,000.00
合计 71,214.86 57,063.42 43,812.03
注:合计数与加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计算形成的尾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312.03万元(含超募 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17,700.66万元(含超募资金,含利息收 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原包含“芳华德必运动LOFT智慧精装一体 化升级项目”“昭化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沪西德必易园智慧精 装一体化升级项目”“虹口德必运动LOFT-柳营路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 目”“柏航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德必虹桥绿谷WE智慧精装一 体化升级项目”“七宝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虹桥德必易园智慧 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8个子项目,其中“芳华德必运动LOFT智慧精装一体化升 级项目”“昭化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沪西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 体化升级项目”“虹口德必运动LOFT-柳营路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4个子项 目已于2022年1月终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二、前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柏航德必易园智
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德必虹桥绿谷WE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七宝德 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虹桥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4 个子项目的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的建设期从2022年2月延期至2023年8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5)等相关公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延期的4 个子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柏航德必易园智慧精 3,784.62 3,200.00 1,199.95
装一体化升级项目
2 德必虹桥绿谷WE智慧 4,469.85 3,300.00 1,952.67
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
3 七宝德必易园智慧精 4,242.30 3,900.00 727.88
装一体化升级项目
4 虹桥德必易园智慧精 5,941.62 5,200.00 1,507.91
装一体化升级项目
合计 18,438.39 15,600.00 5,388.41
注:合计数与加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计算形成的尾差。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1、“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旨在对公司现运营的文化创意产业园 区通过引入智能化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实现智慧化升级,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 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剧烈变化等因素的影 响,项目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降低了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项目盈利能力也不及预期。
2、公司于2021年、2023年以承租运营模式分别签了“西虹桥德必易园项目” 和“德必桃花坞文旅项目”,拟在上海和苏州两地分别打造数字经济科技型智慧、 文旅园区,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上海和苏州的园区服务能力。从项目整体效益来 看,相对于在现有园区进行智慧化升级项目而言,在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新建智 慧、文旅园区更切合公司当下的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规模,提高 综合竞争实力,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鉴于以上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为更科学、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公 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园区
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西虹桥德必易园项目”“德必桃花坞文旅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公司拟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235.64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6.45%)投入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191.14万元用于“西虹桥德必易园项目”、4,682.07万元用于“德必桃花坞文旅项目”,剩余3,362.4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及时注销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后,公司将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开立新募集资金投资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投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