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2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配偶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庞大娣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配偶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庞大娣女士的配偶范劲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买入、2022 年 11 月 30 日卖出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股数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序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股) (元/股) (元)
1 2022 年 11 月 29 日 买入 600 14.08 8,448.00
2 2022 年 11 月 29 日 买入 100 14.05 1,405.00
3 2022 年 11 月 30 日 卖出 700 14.15 9,905.00
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范劲松先生的证券账户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其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为 52.00 元人民币,计算公式为:14.15*700-14.08*600-14.05*100=52.00。
截至本公告日,庞大娣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范劲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及致歉声明
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庞大娣女士及其配偶范劲松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短线交易收益 52.00 元人民币已上缴公司。
2、经核查,本次短线交易系范劲松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其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庞大娣女士对该交易情况并不知情,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配偶公司的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本次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
庞大娣女士对于未能对其亲属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承诺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庞大娣女士在《关于本人配偶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中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培训与宣导工作,督促相关人员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严格管理、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庞大娣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配偶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