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8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895,99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53,895,999 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80,843,998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40,421,999 75% 20,210,999 60,632,998 75%
二、无限售流通股 13,474,000 25% 6,737,000 20,211,000 25%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13,474,000 25% 6,737,000 20,211,000 25%
三、股份总数 53,895,999 100% 26,947,999 80,843,998 1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80,843,998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1.2171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 492 号德必易园 A 座 8 楼证券与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丁可可
咨询电话:021-60701389
传真电话:021-32508753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