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43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于同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材料会前已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经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林正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林正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正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林正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萍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方俊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林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陈萍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一事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