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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而达: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8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39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荔兴南街2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福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黄福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并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候选人事先同意,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郭明泽先生、施相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上述二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仍应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的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郭明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
为:3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提名施相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为: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各自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津贴或报酬。

  监事因出席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其他行使合法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2024 年 10 月 18 日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明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2000年1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重型模切工具销售负责人。

    施相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二级建造师、中级工程师。曾任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建设公司施工员,福建巨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0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监事、基建工程部负责人。

  上述二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