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2-018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361Z0085号《审计报告》确认,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按照母公司会计报表数据计算,下同)107,617,037.32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177,767,321.19元,扣减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0,761,703.73元,扣减2020年度利润分配 28,001,400.00元后, 2021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6,621,254.78元。
鉴于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如下:
1. 向全体在册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66,6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001,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02%。本年度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20,006,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和转增总额,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
《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人员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审批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
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