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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而达: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恒而达: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1-012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1]361Z0098 号《审计报告》确认,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按照母公司会计报表数据计算,下同)92,743,844.8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274,384.49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3,469,460.37 元,加上 2020 年初未分配
利润 94,297,860.82 元,2020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77,767,321.19 元。

  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
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6,667 万股
进行测算,公司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8,001,400 元。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2 元(含税)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
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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