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1-014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天止,包括有效期截止日前获得商业银行授信但在此日后使用的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4.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5.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7.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
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9.向其他商业银行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以各家商业银行最终同意授予的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及后续授权情况
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办理与上述申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