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945 股票简称:曼卡龙 公告编号:2024-026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4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61,200,000 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
57,168,864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90,599,877.12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759,999.3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0,839,877.7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7 月 5 日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6 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4 年 3 月 19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放情况如下: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号 (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号 (元)
“曼卡龙@Z概念店”终 中信银行股份
1 端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2702732552 276,736,928.98
分行
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 杭州银行股份
2 平台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高新 3301040160023799557 326,780,071.43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2102723259 0.00[注]
3 “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 分行
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高新 3301041060000384044 85,610,751.42
支行
合 计 689,127,751.83
注:该专户将在结算后注销,届时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对应的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银行账号 8110801012702732552)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公司将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保荐机构就设立的专户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履行的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