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945 股票简称:曼卡龙 公告编号:2024-006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4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61,200,000 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
57,168,864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90,599,877.12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759,999.3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0,839,877.7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7 月 5 日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6 号)。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投资额(调整 投资额(调整
前) 后)
1 “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 53,851.95 28,841.95 27,400.00
目
2 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 34,790.12 33,970.12 32,300.00
设项目
3 “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 11,157.93 8,787.93 8,383.99
合 计 99,800.00 71,600.00 68,083.99
三、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具体情况
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减场地租赁及物业、营销推广的金额,调增产品开发及铺货资金,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保持不变,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 调整后拟 调整前使用募 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使用募集 使用募集 调整金 集资金投入非 投入非资本性
资金投资 资金投资 额 资本性支出金 支出金额
金额 金额 额
1 场地建设投 20,043.16 17,864.74 -2,178.42 3,678.42 1,500.00
入
1.1 场地租赁及 3,678.42 1,500.00 -2,178.42 3,678.42 1,500.00
物业
1.2 场地设计及 8,873.05 8,873.05 - - -
装修投入
1.3 门店软硬件 7,491.69 7,491.69 - - -
购置
2 流动资金 7,356.84 9,535.26 2,178.42 7,356.84 9,535.26
2.1 产品开发及 - 9,035.26 9,035.26 - 9,035.26
铺货资金
2.2 营销推广 7,356.84 500.00 -6,856.84 7,356.84 500.00
合计 27,400.00 27,400.00 - 11,035.26 11,035.26
(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本次对募投项目“‘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主要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项目发展阶段,调整部分项目投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线下渠道的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能够进一步优化项目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有利于提高项目投资结构合理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募投项目“‘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