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根据公司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并经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4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457.8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400 万股,均为普通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457.8 万股,均为普
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