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56 元,共计募
集资金 23,256.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84.9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9,671.09 万元,已由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
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869.4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801.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公式 金额 备注
募集资金净额 A 16,801.63
项目投入 B1 10,655.6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6.8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92.88
利息收入净额 C2 56.1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0,848.48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52.9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206.0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206.09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0〕129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1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分别与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2 年 6 月 30 备注
日余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 活期存款
支行 3301040160016726930 1,632.8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活期存款
滨江支行 362378965891 176.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活期存款
解放支行 755953562310103 44.1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活期存款
解放支行 57191461881080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活期存款
解放支行 571916181210603 2.4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活期存款
解放支行 571916181010902 0.6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活期存款
解放支行 57191618131020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571907544810703 —— 2021 年 6 月 21 日已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2 年 6 月 30 备注
日余额
解放支行
合 计 1,856.09
2. 截至 2022 年6 月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350.00 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余额 起息日 终止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结构性存款
州解放支行 900.00 2022/4/13 2022/7/1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450.00 2022/4/14 2022/7/1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 结构性存款
新支行 3,000.00 2022/4/13 2022/7/14
合 计 4,35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21 年3 月 4 日的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及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2)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及五届二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截至 2022 年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4,350.00 万元。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曼卡龙”)、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中的“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