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945 股票简称:曼卡龙 公告编号:2021-062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3,500 万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5)。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一、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6月25日、2021年6月28日,子公司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曼卡龙”)及公司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万元、5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4天结构性存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已于近日赎回了上述理财产品,分别收回本金人民币900万元、500万元,分别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30万元、4.46万元。本次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序 产品类 实际年 赎回本 实际收
号 产品名称 型 成立日 赎回日 化收益 金 益(万 协议方
率 (万元) 元)
招 商 银
保 本 浮 行 股 份
1 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4 动 收 益 2021年6 2021年9 3.15% 900 7.30 有 限 公
天结构性存款 型 月25日 月27日 司 杭 州
解 放 支
行
保 本 保 中 国 银
2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 最 低 收 2021年6 2021年9 3.54% 500 4.46 行 股 份
客户) 益型 月28日 月28日 有 限 公
司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深圳曼卡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400 万元购买了银行理
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 91 天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客户收益率:1.48%-3.25%,存款到期收益率以实际收益为准。
4、存款起息日:2021年9月29日
5、存款到期日:2021年12月29日
6、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900万元
7、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8、公司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1、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2、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客户收益率:1.3%-3.3%,存款到期收益率以实际收益为准。
4、存款起息日:2021年9月30日
5、存款到期日:2021年12月31日
6、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00万元
7、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8、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客户收益率:1.5%-3.45%,存款到期收益率以实际收益为准。
4、存款起息日:2021年9月30日
5、存款到期日:2021年12月30日
6、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
7、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8、公司与杭州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拟投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本公告披露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
体如下:
(1)已经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序 产品类 实际年 赎回本 实际收
号 产品名称 型 成立日 赎回日 化收益 金 益(万 协议方
率 (万元) 元)
杭 州 银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挂 保本浮 2021年3 2021年6 行 股 份
1 钩汇率B款) 动收益 月22日 月22日 3.30% 5,000 41.59 有 限 公
型 司 高 新
支行
中 国 银
保本保 行 股 份
2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 最低收 2021年3 2021年6 3.42% 600 5.17 有 限 公
客户) 益型 月25日 月25日 司 杭 州
滨 江 支
行
杭 州 银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挂 保本浮 2021年6 2021年9 行 股 份
3 钩汇率B款) 动收益 月25日 月25日 3.36% 5,000 42.33 有 限 公
型 司 高 新
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