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6,107.55 万元,
按照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10.76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1,474.42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971.21 万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13,588 万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58.80 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其中现金分红以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后提出的,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
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