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4
债券代码:123220 债券简称:易瑞转债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7 号)同意注册,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281,967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8,196,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8,648,107.39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9,548,592.6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
2300013017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爱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医生物”)、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专户金额
(元)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425010000080000 食品安全快速检
1 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上步 5642 测产业化项目 82,647,050
支行 (二期)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425010000080000 快检技术研发中
2 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上步 5643 心建设项目 67,563,050
支行
3 深圳市爱医生物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47177557582 动物诊断产品产 112,626,600
技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罗岗支行 业化项目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4 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75591895341020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
部
注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主要系尚未划转的部分发行费
用。
注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岗支行系监管协议签订主体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布吉支行下级分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系监管协议签订主体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属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甲方指公司,乙方指开户银行,丙方指东兴证券。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甲方一指公司,甲方二指爱医生物,甲方一和甲方二
合指甲方,乙方指开户银行,丙方指东兴证券。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鸿斌、余前昌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因变更、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需要,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资金转出申请、丙方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文件的,乙方应当在申请日后三个工作日内配合办理资金划转业务。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持续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3000130176 号);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