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2-079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6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16,966,6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1,613,251.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353,348.1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0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
元)
1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1,346.71 17,535.33
合计 21,346.71 17,535.33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535.3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相应进行
了调整,项目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途径补充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4,509,554.79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 8,082,836.80 元,合计人民币 32,592,391.59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305 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出
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 年 2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保本型且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出具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闲置募集资金为 8,840 万
元。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累计投入募集资 利息与理财收 结余资金(万元)
号 金额(万元)① 金(万元)② 益(万元)③ ④=①-②+③
食品安全快速
1 检测产品生产 17,535.33 2,450.96 407.68 15,492.06
线建设项目
合计 17,535.33 2,450.96 407.68 15,492.06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450.96万元,公司结余募集
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人民币15,492.06万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152.0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
额为人民币8,84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6,5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未经审计。
4、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
项目建设周期延长为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募集资金需要
逐步投入,因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闲置状态。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8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万元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
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结束。
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发展扩张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的情况进行。按目前一年期LPR同期基准利率计算,公司预计12个月将节约财务费用约547.5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出现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缓解了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降低了公司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