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8,772,236.4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2020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360,055.00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632,268.69元。
经审计合并报表后,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5,449,400.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2020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198,934.94元,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632,268.69元。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8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038,7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不送红股。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后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