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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42 深市 易瑞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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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瑞生物: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1

易瑞生物: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卢和华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和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肖昭理先生、高世涛先生、颜文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煜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王广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张煜堃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948546-889

    电子邮箱:security@bioeasy.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证券部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焘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内审负责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卢和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大专学历,曾
任职于深圳市安群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赛泰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历任易瑞生物董事、销售主管;现任易瑞生物董事、总经理;同时担任广东检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易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卢和华先生持有公司 12,97,92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0429%,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肖昭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职于湖南黄沙坪子弟学校、深圳市龙岗区委办、深圳市宝安区委办、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市委政研室经济处;现任易瑞生物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肖昭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肖昭理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高世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
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优力科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安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安麦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 10 月至今任易瑞生物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高世涛先生通过持股公司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易达瑞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0981%的股份;除上述情况之外,高世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颜文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
任职于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现任深圳秀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易瑞生物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颜文豪先生通过持股公司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易凯瑞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4305%的股份;除上述情况之外,颜文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王广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深圳研祥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都市丽人(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深圳联合金融服务集团股份公司,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易瑞生物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王广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广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张煜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
任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易瑞生物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煜堃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张煜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是本公司现任监事;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李焘: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曾任职于陕西移数通电讯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易瑞生物内审负责人。

    截至目前,李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焘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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