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 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 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 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Bioeasy Biotechnology Co., Ltd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留仙一路易瑞生物大厦 101(整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4,086 万股,占发行后
发行股数 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
进行公开发售。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5.31 元
发行日期 2021 年 1 月 2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0,086.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2 月 4 日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 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对公司的风险做全面了解。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一)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自 2020 年 1 月起,全球范围内爆发了较为严重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该
病情的蔓延,对公司的原材料供应、产品生产和销售均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公 司已接近全员复工,经营活动基本恢复正常,本次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具体如下:
(1)采购方面,新冠疫情影响供应商的生产状况,导致原材料交货周期 延长,如上游供应商受疫情影响导致原材料交付延迟,将导致公司生产受限以 及销售订单交付相应延迟;
(2)生产方面,公司于 2020 年 2 月初陆续复工,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公司已全面复工,随下游需求的恢复,产能利用率逐步回升,疫情对公司生产 影响较小;
(3)销售方面,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但近年来海外业务快速发展,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中的外销占比达 19.87%。受疫情影响,公司境内和境外食品安全 快速检测业务均受到了不利影响,目前全球疫情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如全球疫情无法在短期内及时缓解,公司经营业绩存在相应下滑的风险。
(二)体外诊断业务出口受限的风险
2020 年 2 月,海外疫情爆发,国内防疫物资开始大量出口,在此背景下,
为保障中国出口物资的产品质量,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2020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
出口的公告》(2020 年第 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2020 年第 12 号),除前述政策外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由于公司出口西班牙的新冠检测试剂陷入了舆论风波,同时前述政策对出口物资管制调整,公司目前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出口暂时受限,若出口限制不能尽快解除,这将对公司正在向海外开拓的体外诊断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体外诊断业务存在收入下滑的风险。
(三)收入结构变动风险
2020 年上半年收入与 2019 年上半年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检测试剂 6,081.60 46.22% 5,539.99 66.29%
食品快速检 检测仪器 728.39 5.54% 1,588.97 19.01%
测业务性相 快检服务 462.76 3.52% 676.35 8.09%
关收入 其他收入 496.2 3.77% 78.33 0.94%
合计 7,768.95 59.04% 7,883.63 94.33%
新冠检测产品 5,148.34 39.13% - -
体外诊断业 其他体外诊断产品 241.39 1.83% 473.8 5.67%
务相关
合计 5,389.73 40.96% 473.80 5.67%
合计 13,158.68 100.00% 8,357.43 100.00%
近年来公司开始拓展体外诊断业务,2020 年年初,受疫情影响,公司迅速研发出了新冠检测试剂产品并取得了境外销售资质,受该产品影响,2020 年上半年体外诊断业务收入出现大幅增长,从而对公司收入结构产生影响。同时,受疫情的不确定性、出口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新冠试剂产品及其他体外诊断产品暂时不能出口,销售的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这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民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 超市、网络消费平台等潜在检测需求逐步释放的背景下,我国食品安全快速检
测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已成为食品安全检测市场最活跃并且发展最快的细分 行业。高速增长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市场,吸引了众多国内外生产企业加入竞 争,行业竞争较为激烈。近年来,国内企业凭借产品性价比高和更为贴近本土 市场的优势不断抢占市场份额,致使原以进口产品为主导的快检市场格局被逐 渐打破,但国际跨国公司技术发展相对成熟,在高端市场,特别是高端仪器设 备领域仍占据优势地位。而国内多数企业以生产中低端检测产品为主,竞争厂 商多且规模小,国内大型企业正在加快实施产品多元化发展策略,积极与高端 市场接轨,参与高端市场或国际市场竞争。
尽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存在一定的技术、研发和品牌壁垒,一般企业 不易介入,但是,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产品布局、生 产质量、销售与服务网络等方面持续提升,将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下降,对公 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及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是推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迅猛发展的重要因素 之一。在产业政策方面,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 得放心”。2017 年《“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提出了明确的检测目标, 到 2020 年“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的食品检验 量达到每年 4 份/千人”,并提出“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所有 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和农村”。这一目标的实现意味着我国食品检测量 将在短短几年内翻倍增长,快速、简单、便携的快检产品将深入政府基层监管 单位,并带动广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自检需求。产业政策支持的同时,行业 法律法规逐步健全。2015 年修订版《食品安全法》规定,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对 食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没有异议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 据,这意味着食品快检从行政执法的一种辅助手段成为了有确定法律地位的技 术手段。2017 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始推动快检方法的评价工作,国家快 检标准将逐步建立。
食品安全检测行业的发展受到国家政策的重点支持,但是行业相关的监管 政策仍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中,产品标准和质量规制措施亟待实施,如果公司不
能在经营上及时调整以适应市场规则以及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公司 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当前利好的产业政策带来政府监管需求及企业自检需求 的迅速扩张,若政府政策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关注度降低,则公司经营业绩存在 下滑的风险。
(六)税收优惠风险
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取得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核发的编号为“GR20184420382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至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 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 号)的规定,对检测试剂类产品按照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进行了备案,并取得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备案通知书,检测类试剂产品享受 3%的增值税税率。
如果公司未能在证书期满后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者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