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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识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创识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41              证券简称:创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8,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3、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识科技”)于 2024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12.5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31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2,720.37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6,661.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02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计划用募集资金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累
 号                                                                    计投入金额

  1  行业电子支付解决方案升级      22,636.52        22,636.52                    11,584.72

  2  商户服务网络建设                11,714.35        11,714.35                      3,204.83

  3  研发中心建设                    10,084.03        10,084.03                      5,594.60

              合计                  44,434.90      44,434.90                    20,384.15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已经使用 40,822.52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28,428.15 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拟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

  (二)拟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可能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实施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自有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资金安排使用合理,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七、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以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核查认为:创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创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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