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1 证券简称:创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4.83元/股(含,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4.83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2023 年 6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
告书》和《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63,653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7%,最高成交价为 24.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3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9,847,916.6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此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