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1 证券简称:创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 2020 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365,656.6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7,342,594.2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734,259.42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1,810,311.64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
136,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 40,95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派。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