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及子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 5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使用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60.6423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7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777.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535.05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242.75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划
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出具了 XYZH/2021GZAA50004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7 号)批复,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16.3265 万股,发行价格为 15.68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1,023.0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976.94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划至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0月12日出具了“XYZH/2024GZAA7B02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金拟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1 LED 背光源生产基地建设 33,964.88 33,964.88 23,681.24
项目
2 5G 手机后盖生产基地建设 7,272.65 7,272.65 5,070.69
项目
3 LED 背光源研发中心建设 6,440.97 6,440.97 4,490.82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400.00 4,400.00 -
合计 52,078.50 52,078.50 33,242.75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847.3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2,285.26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目前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1 Mini/Micro-LED 显示 38,861.43 38,861.00 26,767.58
模组生产项目
2 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 14,294.51 14,294.00 9,845.75
生产项目
3 新型显示技术研发中 10,363.13 7,853.00 5,409.17
心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8,954.44
合计 76,519.07 74,008.00 50,976.94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954.4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2,411.76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3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的余额为 51,000.00 万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9,000.00 万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
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 5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正常使用,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