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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39 深市 秋田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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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田微: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秋田微: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51.52 元/股调整为 51.12 元/股;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05 月 22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2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1.52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01 月 27 日、2024 年 02 月 01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一、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依据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05 月 1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 2024 年 03 月31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47,982 股,按照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247,982 股后 118,752,01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7,500,807.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05 月 15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自利
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为 1,425,982 股。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数将不发生变化,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25,982股后的 118,574,018 股,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118,574,018 股×0.4 元/股=47,429,607.20 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
司总股本×10 股=47,429,607.20 元/120,000,000 股×10 股=3.952467 元(保留六位
小数,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52467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0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05
月 2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5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
上限-实际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51.52 元/股-47,429,607.20 元÷120,000,000 股≈51.12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上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1.12 元/股(含本数)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 586,854 股至 978,09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49%
至 0.8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0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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