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2-080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北海诚誉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5 月 26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北海诚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诚誉”)计划于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2 年 06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六个月内(即 2022 年 06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0%)。
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0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于 2022 年 06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于 2022
年 06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披露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于 2022 年 07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50),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北海诚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
函》,北海诚誉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北海诚誉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元/股) (%)
大宗交易 2022年06月02日至 2,400,000 26.58 2.00
北海诚誉 2022 年 06 月 30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06月20日至 2,399,750 32.06 2.00
2022 年 11 月 10 日
合 计 4,799,750 - 4.00
注 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注 2:减持计划期间内,北海诚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 45 次(注:减
持次数以每一个交易日为一次计算),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均价为 32.06 元/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 4 次,大宗交易减持均价为 26.58 元/股。
注 3: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北海诚誉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海诚誉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自 2022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上述《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海诚誉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3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注 4: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062,115 8.39 5,262,365 4.39
北海诚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62,115 8.39 5,262,365 4.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北海诚誉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除实际减持数量少于计划减持数量外(少减持了 250 股),其它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北海诚誉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北海诚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海诚誉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北海诚誉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北海诚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