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秋田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3,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9,768,867.9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693,831,132.08 元,其中超募资金人民币 19,683.7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01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01 月 25 日出具“天健验[2021]3-2 号”《验
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
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号 (2022 年 06 月 30 日) (2022 年 01-06 月)
1 募集资金净额 693,831,132.08 -
2 减: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 140,691,445.85 21,883,967.24
3 银行手续费 4,347.31 3,069.97
4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4,591,669.13 1,328,058.72
5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专户余额 567,727,008.05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深
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
园大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上述银行专户的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用途
余额(元)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深圳秋田微电子 总账户、超募
1 公 司 深 圳 756274480553 16,834,183.77
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
公 园 大 地
支行
中 国 建 设 深圳秋田微电子 研 发 中 心 建
2 44250100005700004819 454,126.16
银 行 股 份 股份有限公司 设项目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龙 岗
支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触 控 显 示 模
赣州市秋田微电子
3 有 限 公 司 36050181016400000776 3,358,941.75 组 赣 州 生 产
有限公司
赣 州 开 发 基地项目
区支行
中 国 银 行 新 型 显 示 器
股 份 有 限 件 建 设 及 电
赣州市秋田微电子
4 公 司 深 圳 769274558081 2,079,756.37 子 纸 模 组 产
有限公司
公 园 大 地 品 生 产 线 项
支行 目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深圳秋田微电子 理财产品(结
5 公 司 深 圳 756274480553 44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
公 园 大 地
支行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赣州市秋田微电子 理财产品(结
6 公 司 深 圳 769274558081 105,000,000.00
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
公 园 大 地
支行
合计 567,727,008.05 -
三、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03 月 0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 03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9,628,374.59 元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3,951,886.79 元 , 共 计
43,580,261.38 元。本次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