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本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仅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及相关资管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
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 ,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秋田微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