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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田微: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公告日期:2021-01-14

秋田微: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6,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志毅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根据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等 相关规定,同 意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总数量不超过 2,000 万股 ,占发行
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具体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
行数量为准。

    3、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发行方式及定价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 ,或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6、发行与上市时间

    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之日起 12 个月
内自主选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点;公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上市时间。

    7、承销方式及发行费用承担

    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次发行的承销费、审计费 、律师费、信 息披露费 、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8、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

    自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拟 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电 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 。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发将根据投资项目的
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 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 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前滚存利润由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根据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要求,
公司拟制定《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内容将在《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并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制定《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相关内容将在《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并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相关防范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本次发行后的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预计即期回报将会被摊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公司拟通过加快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加强客户合作和业务拓展,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及管理层考核,完善现金分红政策等方面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降低摊薄影响,填补回报。

    表决情况: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制定约束措施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为本次发行上市,公司编制了《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就下述事项作出公开承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的信息披露、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要求公司作出的其他承诺。

    表决情况: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对外报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 IPO 申报审计报告的议案》。

    为了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需要,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财务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年度至 2018 年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对外报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为了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需要,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认定,并出具了相应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对外报出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为了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需要,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财务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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