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2-081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747,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20,024,310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预计转增 46,723,390 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本次不送红股。 若发生股本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74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6,747,7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3,471,09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6月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
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18 王建军
2 02*****215 李国平
3 02*****489 李生平
4 02*****651 肖国中
5 08*****636 深圳市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4日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变动
股 份 数 量 比例(%)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数 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 36,273,725 54.34 25,391,60861,665,333 54.34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30,473,975 45.66 21,331,78251,805,757 45.66
通股
三、总股本 66,747,700 100.00 46,723,390113,471,090 100.00
注: 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所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13,471,090股摊薄计算,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0.7055元。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601。
咨询联系人:蔡大贵
咨询电话:0755-86537785
咨询传真:0755-2695428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