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1-093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9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 号)同意注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27.5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37.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67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56.9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916.2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2021年 1月 22日,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 21,501.67 21,414.24
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
2 检测平台建设项目 7,382.32 7,382.32
3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6,633.10 6,633.10
合计 35,517.09 35,429.66
截至2021年9月15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5,575.0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8,809.94万元(包括超募资金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部份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前期使用自有资金对宁波信测进行增资购买房产及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LPR)3.8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231万元。因
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1年 9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不超过 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五矿公司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