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号)同意注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27.5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37.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67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56.9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16.2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年1 月 2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及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情可查阅公司2021年2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鉴于华中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信测”)、广州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信测”)、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信测”)分别是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和“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
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
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分别与上
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截至2021年2月4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户 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招商银行股份有 广州信测标准 7559527013101 0.00 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
限公司深圳生态 技术服务有限 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
园支行 公司 08 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 苏州市信测标 7559527197101 0.00 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
限公司深圳生态 准技术服务有 目
园支行 限公司 08
兴业银行股份有 华中信测标准 3370601001003 0.00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
限公司深圳宝安 技术服务(湖 设项目
支行 北)有限公司 90028
合并 0.00 -
三、公司以及广州信测《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以下称“甲方一”)以及广州信测(以下称“甲方二”)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以下称“乙方”)、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称“丙
方”)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一、甲方二和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
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
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
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王文磊、施伟可以随时
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
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二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
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
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
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甲方二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二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
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公司以及苏州信测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以下称“甲方一”)以及苏州信测(下称“甲方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以下称“乙方”)、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一、甲方二和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
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王文磊、施伟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二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甲方二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二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五、 公司及 华中信测 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以下称“甲方一”)以及华中信测(下称“甲方二”)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称“乙方”)、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一、甲方二和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王文磊、施伟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二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