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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易购: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7

药易购: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1-027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华侨城创想中心 D 座林道假日酒店创想厅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燕飞女士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9,761,72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2.9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69,750,01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2.90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1,716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12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3,061,72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65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3,050,011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64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1,716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的公司总股份的 0.012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76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61,027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6%;反对 7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情况:同意 69,76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61,027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6%;反对 7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76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61,027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6%;反对 7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76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61,027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6%;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761,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61,727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76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61,027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6%;反对 7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761,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61,727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然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761,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61,727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761,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61,727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彭刚、肖强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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