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