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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建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5

盈建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35          证券简称:盈建科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该额度可
滚动使用。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办理。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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