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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建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0

盈建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35            证券简称:盈建科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C 座 9 层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岱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29,049,22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51.41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9,032,92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51.38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6,3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2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78,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3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2,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11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6,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8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038,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2%;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694%;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30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038,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2%;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694%;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30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038,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2%;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694%;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30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038,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2%;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694%;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30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038,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2%;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694%;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30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038,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2%;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694%;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30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关联股东陈岱林先生、任卫教先生、张凯利先生、陈璞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 11,307,160 股。

  表决情况:同意 11,292,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35%;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834%;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216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梁博先生、韩艳薇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28,748,180 股。

  表决情况:同意 28,733,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03%;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8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834%;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5796%;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69%。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035,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1%;
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9108%;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522%;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035,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1%;
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9108%;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522%;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035,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1%;
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9108%;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522%;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6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刘婧、孙玥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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