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5 证券简称:盈建科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建筑信息模型(BIM)自主平台软件系统研发项目”、“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和“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1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6.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484.48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748.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736.44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 年 1
月 14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度 募集资金
1 建筑信息模型(BIM)自主平台软件系统研发项目 10,866.92 10,866.92
2 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 6,989.34 6,989.34
3 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3,193.38 3,193.38
4 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3,431.88 3,431.88
5 补充营运资金 3,500.00 3,500.00
合计 27,981.52 27,981.52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建筑信息模型(BIM)自主平台软件系统研发项目”、“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和“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原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为集中配置、统一管理研发团队、研发设备等资源,提升公司研发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审议程序和相关审核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建筑信息模型(BIM)自主平台软件系统研发项目”、“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和“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筑信息模型(BIM)自主平台软件系统研发项目”、“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和“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对研发团队、研发设备等资源进行集中配置、统一管理,提升公司研发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