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注:本文中的数字加计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尾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0]3570 号文《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91,7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3.37 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合计 309,029,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
33,018,867.91 元(不含增值税)元后的余额 276,010,132.09 元,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存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 394000693013000120993 银行账号。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57,477,283.03 元。上述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21]NJAA20003 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8 号)同意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705,37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70,537,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尚未支付的不含增值税保荐费及承销费 6,053,755.66 元后的余额人
民币 564,483,244.34 元已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存 入苏州银行 宜兴支行
51287500001158 银 行 账 号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8,776,894.20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61,760,105.80 元。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截至 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 象 发 行 A 股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情 况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2]NJAA20135)。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2,052.67 万元,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 1,731.73 万元,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使用 5,759.97 万元,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使用 4,472.75 万元,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 88.22 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164.36 万元,支付的发行费用 1,831.3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初始存放金额 27,601.01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金额 8,314.75
募集资金 2022 年度使用金额 3,737.93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2,052.67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164.36
支付的发行费用 1,831.39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累
计投入 15,000.00 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 15,000.00 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101.98 万元,支付的发行费用 146.9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初始存放金额 56,448.32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 2022 年度使用金额 15,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5,000.00
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101.98
支付的发行费用 146.98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年末余额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 27,601.01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3,309.99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1,831.39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171.19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630.82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及年末余额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 56,448.32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9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146.98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350.71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652.0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设立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上述银行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该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2、公司设立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该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初始存放金额 2023 年 6 月 存储
开户银行 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