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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8

中辰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 8 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南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243,436,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942%。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225,76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3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7,676,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5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9,686,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2,01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7,676,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54%。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35,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685,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35,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685,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35,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685,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35,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685,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35,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685,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35,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685,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35,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685,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
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685,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685,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关联股东中辰控股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35,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685,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35,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685,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谢发友律师、贾婷婷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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