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12 日,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1,588,993.05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11,916,096.41 元。基于公司 2020 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根据公司总股本
458,500,000 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755,000 元(含税)。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