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17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
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
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龚新海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栾永亮女士,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
考虑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
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之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