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29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316,936.9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9,007,620.90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
公司法定公积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
润为 262,502,690.37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264,134,684.38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1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262,502,690.37 元。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0,146,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4,014,6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除
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是在综合考虑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且是在综合考虑公司 2021 年度的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5 日